1.缴款单位提供单位名称、 汇款银行名称及账号。
2.唐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填写“唐山学院开票申请表”并提供合作办学协议复印件。
3.唐山学院财务处在财政缴费平台开具“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单”和“河北省非税电子票据告知单”。
4.缴款单位根据“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单”的缴款识别码或者二维码登录网银缴费。(若无法缴费,唐山学院财务处根据缴款识别码调出唐山市财政局账户,缴款单位于十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出,汇款账号必须与申请开票时的账号一致,否则将被银行退回。)
5.缴款完成,缴款单位根据“河北省非税电子票据告知单”扫描二维码或者直接登录网站提取电子发票。